投诉渠道:
1.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:4008-580-580(受理时间:9:00-18:00)
2.信函投诉:邮政专用信箱号 206-006
3.来访、传真号等其他投诉渠道,请关注各省级分公司营业场所公布信息
投诉须知:
(一)投诉应备材料
1.投诉人基本信息:个人姓名、身份信息、联系方式等;
2.明确投诉请求、并提供主要事实及相关依据证明;
3.委托他人投诉时,需提供投诉人亲笔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证件复印件(授权委托书需说明授权期限、授权事项/范围),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有效联系方式。
(二)投诉处理时效
1.针对事实清楚、争议情况简单的消费投诉,1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告知投诉人;
2.情况复杂的消费投诉,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告知投诉人,若情况特别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原因的,告知投诉人后再延长30日。
投诉处理流程: